每日消息!青海:以林长制推动实现“林长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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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王瑞欣 报道)“山有人管、林有人造、树有人护、责有人担”,林长制不仅是生态文明领域的一重大制度创新,更是森林草原资源保护发展的重大制度保障和长效工作机制。

青海省果洛藏族自治州班玛县的玛可河林业局,自林长制全面推行以来,按照“党政同责、分级负责”的原则,建立林业局、林场、管护站三级林长体系,在管护站级林长下又确立了林长+护林员+监管员+警员管理的“一长三员”网格化主体工作模式,护林员由生态管护员组成,监管员由管护站辖区牧委会负责人组成,警员为林区森林公安警察组成,并就资源保护和森林防火及林长制推行等相关工作进行了协调交流,建立信息共享、及时反馈、共同管护机制,达成了护林防火区域联防联控的责任共识,同时加强233名生态管护员的管理,进行责任划分,签订责任书,与森林资源管护承包的个人和村社签订管护和防火责任书,实现了林区全域山有人守、林有人管、责有人担。

而在海北藏族自治州门源回族自治县,这里打破了以往林地和草原区分管护、护林员管“林”和草管员管“草”的传统管护模式,将所有林地和草原融为一体,护林员和草管员统一纳入林草管护网格员体系,由两个国有林场负责日常管理。把全县林草资源通过网格化划分,使每个网格都有一名林草管护网格员进行全天候管护,避免了许多盲区漏管,实行“定人、定责、定区域、定标准”的“四定”措施,实现全县森林、草原、湿地、野生动物等林草资源“横到边、纵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管护局面。截至目前,全县共划分林草管护网格2199个,全县林地、草地、湿地管护实现了无死角。

实践发展永无止境,制度创新未有穷期。青海省全面推行林长制,有助于解决林草资源保护的内生动力问题、长远发展问题、统筹协调问题,促进“林长治”。这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统筹各方面力量,更需要完善各方面体制机制,实现生态保护、绿色发展、民生改善相统一,为守牢生态安全屏障、推进“四地”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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