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家文化艺术类校培机构实现全流程监管

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1月8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了解到,我省已有109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通过监管户核验和账户审核。其中,西宁市、海东市、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海北藏族自治州、海南藏族自治州实现现有平台机构100%全流程监管。

集中开展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

省文化和旅游厅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3月以来,为加强非学科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统筹管理,省文化和旅游厅集中开展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摸底排查工作。


(相关资料图)

全省各地文旅部门积极与教育、民政、市场监管等部门对接、协调,对登记在册的文化艺术、研学类校外培训机构基本信息、办学资质、场地面积、场地权属性质、经营范围、师资队伍、学员数量、收费标准、运营等情况开展深入排查,并通过培训机构填报、走访调研、上门调查等多种途径,进行拉网式、全覆盖摸底排查。

截至目前,全省文化艺术校外培训机构共337所,其中西宁市238所、海东市42所、海北州25所、海西州14所、海南州11所、黄南藏族自治州5所、玉树藏族自治州2所;研学类共62所。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参照《社会艺术教育培训项目分类》,将全省300余所文化艺术培训类别分为音乐、舞蹈、美术、表演和其他类艺术培训五大类。

出台标准规范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

6月,省文化和旅游厅广泛征求各市州、相关单位意见建议,通过专家反馈、社会意见,深入分析“双减”背景下对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领域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的新使命、新任务和新要求,研究制定《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

其中,《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分别从适用范围、基本条件、机构设置、从业人员、培训项目内容及材料、培训场所、设施及相关安全保障方面设置了14项标准。

《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分别从名称核准、设立申请、审批、登记和监管、法人登记、银行托管、备案完结、变更和注销等方面规范审批流程。特别对设立申请、登记和监管、银行托管、备案完结提出明确要求。

《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试行)》《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审批流程(试行)》的出台实施,进一步促进了我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从严审批、规范管理工作,推动全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推进审批工作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为加快推进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省文化和旅游厅要求各地文旅部门对照标准,严格审核,通过加强校外培训机构政策指导和服务等,指导开展重新审核、注销和转型等工作。

此外,省文化和旅游厅结合“转作风,勇争先”作风建设行动,把作风建设贯穿行政审批的全过程,发布青海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设立审批流程图,线上公布业务咨询监督电话,建立全省“双减”工作微信群,通过审批提速、效率提高、限时办结,打通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为强化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提升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账户核验通过率,助力“双减”改革走向深入,省文化和旅游厅组织召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平台应用培训班,通过理论指导、实操演示、问题解答等指导方式,实现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账户全覆盖。落实各市州、县市区专人负责平台管理,协同平台技术人员,及时回复指导技术问题,及时审核培训机构提交材料。

9月,经材料审核及现场勘验,省文化和旅游厅公示第一批符合举办者资格、房屋鉴定,消防设施、场所面积及师资力量等11项要求的53所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各市州的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将通过初审、复审后,陆续公示。

线上课堂确保学生停课不停学

疫情发生以来,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各地疫情防控实际情况,要求市州文化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阶段性暂停开展各类线下培训活动,构建“省级主管部门统筹指导、市级监管部门专项督导、属地管理部门常态检查、行业协会服务引导、培训机构自查自纠”的联防联控体系。

同时,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开展线上教学活动。各培训机构通过网课平台,为不同年龄段、不同班级的学生量身制定相应的线上课程,并通过视频、音频等方式,开展网络授课,并针对每一个孩子的回课内容,及时开展一对一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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