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观点!【稳字当头 稳中求进】<br>省市场监管局等五部门 <br>疏堵点解难点 持续提升我省企业注销便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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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 10月13日,记者从青海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注销便利度,结合市场监管总局等五部门发布的《企业注销指引(2021年修订)》,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西宁海关、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立足实际有效解决企业在办理注销中存在的堵点难点,为我省企业注销提供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

省市场监管局将企业终止经营活动退出市场的主要程序明确为决议解散、清算分配和注销登记三个程序,对每个主要程序进行了细化,增加了特殊情况下的办理指引,并对注销法律责任进行了提示,为企业退出市场提供了操作性更强的行政指导。

省市场监管局对存在股东失联、不配合等问题的,经书面及报纸(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告通知全体股东,召开股东会形成符合法律及章程规定表决比例的决议、成立清算组后,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对公司存在无法自行组织清算问题的,相关股东或债权人可依照公司法规定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在清算期间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清算组、破产管理人可持人民法院终结强制清算程序的裁定或终结破产程序的裁定,直接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注销登记。

营业执照遗失的,可以持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自行公示的执照遗失公告,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无需申请补发营业执照;涉及公章遗失的,经全体股东签字盖章或由清算组负责人签字确认,非公司企业法人由其上级主管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上级主管单位公章进行确认,相关注销材料可不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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