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视点!青海优抚对象抚恤待遇持续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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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新闻网·大美青海客户端讯(记者 杨红霞报道) 记者从“青海这十年”退役军人工作专场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青海针对军人及退役军人优待抚恤工作不断完善,抚恤待遇持续提高,三年累计下拨各类优抚资金6.3亿元,落实1.5万名优抚对象的政策待遇。

近年来,青海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坚持普惠与优待叠加的原则,保障军人、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在享受普惠性政策和公共服务的基础上,给予进一步的优待和抚恤。明确现役军人、现役军人家属、残疾军人、退役军人、“三属”五类优待目录,资助部分优抚对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对医疗费用负担较重的给予适当补助。在给予物质优待的同时,加强荣誉激励和精神抚慰,走访慰问、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等工作实现经常化、制度化。

落实部分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动态增长机制,多年来连续提高补助标准,提标幅度每年接近10%。目前,伤残抚恤金最高一年达到11万元以上。三年来累计下拨各类优抚资金6.3亿元,确保1.5万名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的政策待遇有效落实。同时,建立了青海省退役军人关爱帮扶基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退役军人给予帮扶援助,累计为283名退役军人家庭发放帮扶资金219万元。

将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纳入定期抚恤范围,作为重点保障对象。同时将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纳入青海省“十四五”退役军人服务和保障规划,投入资金1.1亿元,对各地烈士纪念设施分批次、分重点进行提质改造。

依托地方志、地方党史研究、烈士英名录编纂等,加强烈士英勇事迹挖掘整理,着力打造主题突出、导向鲜明、内涵丰富的精品陈列,不断提升烈士纪念设施宣传教育功能,大力营造缅怀英烈,崇尚英烈、学习英烈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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